煤矿用输送带整体带芯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输送带整体带芯(以下简称带芯)的型号和标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
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。
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输送带整体带芯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
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**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***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4666-2009 纺织品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
FZ 65003-1995 特种工业用股线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
MT/T 154.1-2011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 1 部分:导则
3 型号
型号依据 MT/T 154.1-2011 的规定,编制如下:
示例:M680 表示经向公称拉伸强度为 680N/mm 的煤矿用输送带整体带芯。
带芯型号共分为:M680、M800、M1000、M1250、M1400、M1600、M1800、M2000、M2240、
M2500、M2800、M3100、M3400。
4 技术要求
4.1 外观质量
带芯应编织均匀,表面整洁,编织边部挺直,不应有漏线、跳纱、油污、弯弓和霉变等现象。
5.2.2 试验步骤
按 GB/T 4666-2009 中 8.3 的规定进行。
5.2.3 结果表述
按 GB/T 4666-2009 中 9.2 的规定计算。
5.3 长度
5.3.1 仪器、设备
按 GB/T 4666-2009 中第 6 章及第 7 章的规定准备。
5.3.2 试验步骤
按 GB/T 4666-2009 中 8.2 的规定进行。
5.3.3 结果表述
按 GB/T 4666-2009 中 9.1 的规定计算。
5.4 层数
目测。
5.5 带芯的含棉量
5.5.1 试件制备
试件应从距织物边缘不小于 50mm 处裁取,长度和宽度均为 100mm,试件数量为 2。
5.5.2 仪器、设备
5.5.2.1 直尺:量程为 0mm~500mm,准确度为 1mm。
5.5.2.2 衡器:量程为 0g~500g,准确度为 0.1g。
5.5.2.3 试验台:台面平整光滑,宽度大于被测织物的幅宽,长度不小于 1m。
5.5.3 试验步骤
试验步骤如下:
a) 试件应在温度为(23&plu***n;2)℃,相对湿度为(65&plu***n;5)%的条件下放置 24h 后进行测定;
b) 测定时,将试件先顺经向拆取棉线和合成纤维,分别称取经向棉线质量及经向线总质量(棉和
合成纤维);
c) 同样再拆取纬向棉线和合成纤维,且将棉线与合成纤维并股中的棉线拆取下来,分别称取纬向
棉线质量及纬向线总质量。
3MT317—201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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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4 结果表述
5.5.4.1 记录每块试件经向棉线质量和经向线总质量并根据公式(1)计算经向含棉量。
Cj=mj/Mj×100%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
Cj ——表示带芯的经向含棉量,%;
mj ——表示带芯的经向棉线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j ——表示带芯的经向线总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5.5.4.2 记录每块试件纬向的棉线质量和纬向线总质量并根据公式(2)计算纬向含棉量。
Cw=mw/Mw×100%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
Cw ——表示带芯的纬向含棉量;
mw ——表示带芯的纬向棉线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w ——表示带芯的纬向线总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5.5.4.3 计算上述两组数据的算术平均值,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5.6 受力线拉伸强度及拉断伸长率
5.6.1 试样制备
试样应从距织物边缘不小于 50mm 处抽取 20 根,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经(纬)向受力线,在抽取
的过程中应保持样品完好不破损。
5.6.2 仪器设备及环境
按照 FZ 65003-1995 中 5.2.1 及 4.1、4.2 的规定准备。
5.6.3 试验步骤
按 FZ 65003-1995 中 5.2.2、5.2.3、5.2.6 的规定进行。
5.6.4 结果表述
按 FZ 65003-1995 中 5.2.4 和 5.2.5 的规定计算。
5.7 整体拉伸强度
5.7.1 试件制备
试件应从距织物边缘不小于 50mm 处裁取,长度和宽度均为 100mm,试件数量为 3。
5.7.2 测定步骤
将准备好的试件,从边缘起逐根拆点,即可求得织物在 100mm 长度内,经(纬)向的受力线根数,
该根数即为带芯的受力线经(纬)密度。
5.7.3 结果表述
应记录每块试件的经(纬)密度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值,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随后根据公式(3)计算带芯的整体拉伸强度,计算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:
F=f×n×1/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
F ——表示带芯的经(纬)向整体拉伸强度,单位为牛顿每毫米;MT 317-201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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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 ——带芯的经(纬)向受力线拉伸强度平均值,单位为牛顿每根;
n ——表示带芯的经(纬)向受力线密度平均值,单位为根每分米。
6 检验规则
6.1 出厂检验
6.1.1 带芯应由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,并以 1000m 为一批(不足 1000m 视为一批)进行出厂检
验,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
重要项目
注:“√”表示进行检验;“—”表示不进行检验
6.2 型式检验
6.2.1 有下列情况之一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批量生产后,应每 2 年进行 1 次检验;
d) 产品停产 2 年后,***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时;
f) ***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6.2.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7。
6.2.3 型式检验的试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:抽样基数为 200m,全宽度样品抽取长度为 1m。
6.3 判定规则
6.3.1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判定为合格:
a)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;
b) 重要检验项目一项不合格,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后合格;
c) 一般项目不大于一项不合格。
6.3.2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判定为不合格:
a) 重要检验项目一项不合格,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后仍不合格;
b) 检验项目两项及以上不合格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MT317—201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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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标志
带芯端部及外包装布上应刷有明显的标志。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:
a) 产品标识及编号;
b) 产品型号规格;
c) 带芯长度;
d) 制造商名称;
e) 生产日期;
f) 其他。
示例:
□ □ □ □ □
生产日期
制造商名称
带芯长度,单位为米
产品型号规格,具体表示方法见本标准 3
产品标识及编号
7.2 包装
每条带芯应用塑料布包装,外套用麻袋或包装布捆牢,每个包装件上应清晰以下内容:
a) 生产企业名称;
b) 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、用途;
c) 生产日期、批号;
d) 产品数量(以自然米计);
e) 出厂检验合格证。
7.3 贮存和运输
带芯在贮存和运输中,应保持清洁,避免阳光直射,受潮。防止与酸、碱、油类、增塑剂、溶剂等
影响带芯质量的物质接触,并距离热源 1m 以上。存放带芯的仓库应通风良好,室温不宜超过 40℃,相
对湿度不宜大于 70%RH。